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令)、《新疆和田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以及《新疆和田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专科生)专业测试选拔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专业测试选拔工作顺利开展,人文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组成的“专业测试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业测试选拔实施方案”,完成转专业相关组织选拔、材料报送工作。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
组长:刘文彬(人文学院书记)
副组长:王章震(人文学院院长)
组员:康建华(人文学院副院长)、古丽坚乃提·图尔荪托合提、杨明、王平、古丽洁米莱、孙雪芳
二、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6年春季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见下表:

三、资格要求
转入资格、条件应符合《新疆和田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之规定。
四、考核内容
(一)笔试
1.考试科目:大学语文、英语基础
2.笔试时间:2026年3月6日15:00-17:00,考生应于2026年3月2日15:30到达考试地点。
3.笔试地点:昆仑路校区涵德楼507教室
4.记分方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考试方法:面试(10分钟/人)
2.面试内容:对转入专业的基础知识进行考核,个人阐述转专业的理由及对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3.记分方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2026年3月6日17:10
5.面试地点:昆仑路校区涵德楼5层党团活动室(507教室对面)
五、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方法专业测试总成绩(10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录取方式
根据选拔测试得分,按学校转专业招收计划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申请转入专业领域内有课外活动获奖或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确定转专业学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院专业测试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教务处。
(三)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笔试、面试成绩中有不合格的(即考核成绩小于 60 分)不予录取。
2.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新疆和田学院人文学院
2026年1月6日
(作者:孙雪芳 编辑:王芸 审核:王章震)